录取原则
考生必须按各省要求参加联考和全国统一高考,且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要求的考生方能按以下录取规则参加录取:
1、校考成绩合格的河北、江苏、江西、山东四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按校考专业成绩60%与文化成绩40%的和计入总分,在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。
2、湖北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南省考生,联考成绩合格,按各省艺术类统一录取规则,在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。
3、我校美术专业文理兼收,原则上招收英语考生,小语种考生到校后改学英语。所有省份录取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原则要求达到150分制的50分(新高考省份英语成绩以此参照类推),各省专业考试前5名,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。